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一要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坚持原则、公道客观,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二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三要落实好临时救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定期督促、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临时救助制度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我省自2011年开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以来,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478万元,累计救助5.6万人次。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