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17时40分至22时55分,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局部地区遭受风雹灾害。据初步统计,灾害造成4个县8个乡镇30个村2366户7744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921公顷,成灾面积3921公顷,预计减产粮食333.5万公斤,减产油料288.04万公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2.7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752.7万元。
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及时通过国家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灾情,并要求市州民政局认真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及时安排救灾款物, 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编审:王伟 编辑:郭静 供稿:何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