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

时间:2014-06-20  [要情106]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陈亚青  浏览次数:14121
  6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研究讨论《青海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对2014年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省民政厅王长明副厅长出席会议......

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
  
  6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研究讨论《青海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对2014年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省民政厅王长明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和市、州老龄办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长明副厅长安排部署了今年下半年全省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推动作用。各市(州)、县(市、区、行委)都要成立政府牵头、民政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养老服务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区域布局。西宁市要抓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海东市要重点落实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确保投入使用。实现年内完成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三是落实养老服务调研普查基础工作。做好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摸清困难老年人情况,为推行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夯实基础;做好城镇养老服务设施清理检查,为城镇养老服务基础设计达标工作铺路;做好养老服务调研和对口协商,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提供依据。四是着力破解护理员队伍建设难题,从增加总量、开展培训、提高待遇三个方面着手,为养老服务提供有力人才保障。五是抓紧推动全年370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落地,要求各地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抓紧落实。特别是各地在项目建设中要落实好法人责任制、招投标、监管、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确保项目安全、人员安全、单位安全。六是抓紧做好《实施意见》各项配套措施的细化和制定工作。《实施意见》是一个体系,必须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来形成配套,才能形成强大的政策合力。
  同时,西宁市城北区和海东市平安县,分别介绍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情况,以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思路和做法。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以“民生十项工程”为抓手,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高,在发展思路上要有新转变,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三区建设”贡献力量。


  编审:王伟 编辑:郭静 供稿:陈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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