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时间:2014-01-30  [要情01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4816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年投入民政事业经费45.91亿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5.10亿元......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年投入民政事业经费45.91亿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5.10亿元、同比增长15.84%,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其中:全年用于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三个群体”基本生活的资金达到31.71亿元,足额兑现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高龄补贴、孤儿保障、抚恤优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920元提高到2040元,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686元和3225元提高到4291元和3754元,义务兵优待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0000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到15%以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同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救助保障政策,及时发放困难群众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物价补贴,兑现发放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资金2868万元、2014年“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792万元,分配下达2014年第一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2733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8000万元、流浪乞讨专项救助资金1080万元、2014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37亿元,目前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全部到位、足额发放,救灾物资准备充足,救灾口粮发放完毕,各地资金账目清楚、安全制度落实有效,基本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有效保障了全省98.51万名特殊困难群体和近百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民政部门将密切关注全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助,切实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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