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省共计62.87万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2.5万人,农牧区低保对象40.37万人。全省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年2040元。同时,对特殊困难群体按照重点救助、分类施保的原则,首次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今年年初,为全省城乡困难群体发放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第四季度为消除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此外,入冬之前为全省10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救助金,并实施城乡低保家庭电价政府补贴措施。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闫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