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这项工作自7月份省委下发实施纲要后,厅里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举办了专题讲座,印发了实施方案,前一阶段分8个工作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各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开展“回头看”,深入学习掌握全省实施纲要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查对厅里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年终总结,认识查找问题和不足,亲自研究部署和提出下一步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分项管理,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前期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分类指导、因案施策,跟踪督查、包案化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做到解决一批、稳定一片。年底前由厅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
四是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坚持“严”字当头,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调处不得力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引发重大非正常上访、酿成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编审:王伟 编辑:那永成 供稿:那永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