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1日18时40分至22日04时30分,大通县出现突发持续性强降雨天气,造成桥头镇、塔尔镇、良教乡3个镇27个村、10个社区的734户、2714人遭受洪涝灾害(其中:非农业人口208户、808人,农业人口526户、1906人),1人在疏通院内下水渠时被倒塌的院墙掩埋致死。15户非农户房屋倒塌52间,115户非农户房屋受损460间,66户农户房屋受损266间,预计经济损失796.4万元;303.67公顷粮食作物受灾,成灾面积303.67公顷,预计减产粮食118万公斤,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36万元;冲毁松树苗0.7亩,苗棚1个、蔬菜大棚11个,造成经济经济损失44.5万元;冲毁乡村公路3200米、乡村公路受损38340米、涵洞5座,造成经济损失210万元;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286.9万元。
21日21:00时,湟中县出现强降水天气,造成上五庄、拦隆口、李家山镇等3个乡镇29个村、69个社,4444户,19082人遭受洪涝灾害,1人死亡(自家库房倒塌被压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1363.2公顷、成灾面积733.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510.6公顷(3成以上不足5成的118.3公顷,5成以上不足8成345.6公顷,8成以上46.7公顷);油料作物222.6公顷(3成以上不足5成的222.6公顷);粮食作物减产112.3万公斤,油料减产17.7万公斤,房屋损坏123户603间,以上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3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20万元。
灾情发生后,大通、湟中县委、县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挥救灾抢险工作,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消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具体工作,县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及时赶赴受灾现场查验灾情,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尽量将受灾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耿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