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召开全省减灾救灾志愿服务会议

时间:2013-08-11  [要情166]   来源:办公室   作者:耿生海  浏览次数:17696
  8月7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会议,推广总结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全省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全省各级主管救灾工作的民政局长和承担减灾救灾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8月7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会议,推广总结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全省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全省各级主管救灾工作的民政局长和承担减灾救灾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是减灾救灾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的减灾救灾活动中,志愿服务在防灾减灾宣传、受灾群众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根据灾前、灾中、灾后不同阶段的工作需求,确定工作任务。在灾前,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应侧重于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配合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排查公共设施、设备和居民住房等存在的灾害隐患,制定和落实相关预防措施。在灾中,救灾应急志愿服务应侧重于协同开展受灾或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安置、救灾物资运送和发放、心理援助以及参与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等。在灾后,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应侧重于协助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集中安置点服务和管理,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等工作。
  根据民政部安排部署,省民政厅党组及早进行研究部署,2012年在大通县开展了试点工作,为全省推进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会议要求各地从2013年起务必全面开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将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补充到本地区救灾应急预案之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建立健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减灾救灾志愿服务规范。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工作经费投入和社会各界资助,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将减灾救灾志愿服务的管理纳入社会公益岗位,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耿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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