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海西州率先建立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机制

时间:2013-07-22   来源:办公室   作者:马旦珠  浏览次数:14528
  为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提升救灾应急能力,今年5月,海西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工作机制。
  为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提升救灾应急能力,今年5月,海西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工作机制。
  《意见》规定,从2014年至2021年,海西州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各市、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行委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储备。7年内逐步形成满足一次性救助10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的救灾应急救助能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水平。
  《意见》要求各县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规划、补充、采购和管理工作,并安排必要的管理经费,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常运行。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马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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