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教育实践活动出实招求实效
按照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民政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方式方法,按照《青海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四个坚持”活动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领导带头与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相结合,广泛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全员参与、共同提高。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业务推进相结合,做到一起谋划运筹、一同安排部署、一道检查督促、一并抓好落实,实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丰收。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行风建设相结合,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塑造和提升民政为民形象。坚持集中教育实践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立足当前,抓好活动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领导带头与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相结合,广泛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全员参与、共同提高。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业务推进相结合,做到一起谋划运筹、一同安排部署、一道检查督促、一并抓好落实,实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丰收。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行风建设相结合,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塑造和提升民政为民形象。坚持集中教育实践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立足当前,抓好活动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