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民政厅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专题理论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调研,排查安全隐患等方式,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7月10日上午,省民政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厅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传达学习了骆惠宁书记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厅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活动载体。
通过了民政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决定成立省民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厅党组全体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活动的“三个环节”为主要途径,以“四个活动”为载体,将活动的总体要求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会议强调,民政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进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双丰收。既要认真落实省委的统一安排,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又要结合民政厅实际,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力争教育实践活动富有特色,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