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上半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00人次年均救助1.6万人次

时间:2013-06-08  [要情097]   来源:办公室   作者:王军  浏览次数:15060
  今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在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今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在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截止6月8日,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6000人次,其中:外省流入人员占75%、病残疾人员占15%、未成年人占2%。受助人员基本被妥善安置,大部分回归家庭,少部分人员由福利机构供养,生活、情绪状况正常稳定,另有50余名精神、智障等病残人员正在省内各大医院接受治疗,身体康复后将得到妥善安置。
  青海地理位置特殊,是联结西藏、新疆与内地的纽带,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进入省内旅游、打工和朝拜的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浪乞讨人员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2012年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万人次,其中:外省流入人员占70%、病残疾人员占15%、未成年人占30%。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民政部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全省流浪乞讨救助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二是稳步推进救助管理设施建设。针对全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设施匮乏的实际,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建设。2007年以来,先后筹措资金4400万元,组织实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1个,基本实现了州级城市未保中心的全覆盖。三是不断加大专项救助资金投入。根据流浪乞讨救助人数逐年增多的实际,不断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力度,2010年至2012年,全省先后投入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资金1890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万余人次,年均救助1.6万人次。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救助活动。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每年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主题宣传月活动,先后救助安置流浪未成年人5000余人次,主动救助因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类生活无着人员400余人次。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王军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