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时间:2025-08-23  [要情238]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李书海  浏览次数:25949
12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五年来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
  12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五年来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齐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光荣代表省老龄委作报告。会议由省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主任、省民政厅厅长更阳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协副主席韩玉贵、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州地(市)、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和老龄办负责人等。会上,西宁市和海西州政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作大会交流发言。
  齐玉部长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仅关系到每位老年人、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委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老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龄工作实际,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条件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树立积极的老龄观,把敬老、爱老、助老作为各类文明创建的重要标准,形成人人尊重关心老年人、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强化基层工作,坚持重心下移,重视农牧区老龄工作,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把公共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在农牧区,最大限度地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现代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影响,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张光荣副省长指出,今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我省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围绕“四个体系”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二是逐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老年产业服务体系;四是全面构建维护老年人权益、回应老年群体诉求、调整代际关系、促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参与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五是大力提倡“健康老龄化”理念,继续做好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有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六是进一步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老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李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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