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启动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时间:2012-10-30  [要情210]   作者:王盛惠  浏览次数:14124
根据民政部、总后勤部有关通知,10月26日,省民政厅组织召开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接收安置工作。省民政厅、省军区后勤部、驻青部队及接收任务较重的部分市、区(县)民政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根据民政部、总后勤部有关通知,10月26日,省民政厅组织召开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接收安置工作。省民政厅、省军区后勤部、驻青部队及接收任务较重的部分市、区(县)民政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档案审查及工资核算工作于10月30日开始,接收安置工作于11月12日开始,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接收安置工作。
  会议指出,第五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军地双方要高度重视,加快移交安置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民政部下达的移交安置任务。驻青各部队要认真统计第五批移交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仔细审核退休生活费,做好档案材料整理,及时处理无军籍职工在部队的遗留问题,确保不带问题移交。各地民政局要高度重视接收安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接收安置力度,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卫生部门,及时发放生活费并纳入本级医保,同时加强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王盛惠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