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三个试点地区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建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民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查中心,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实现多部门救助对象个人财产信息共享。此外,大通县还开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经救助申请人授权,三个市(县)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拥有的住房、车辆、社保金、公积金、工商税务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核减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307户、93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10户、240人,试点地区低保信访问题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试点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全省全面开展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据此,省民政厅计划年内在省内50%以上的县建立核对机制,力争明年实现全省覆盖,确保核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进。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闫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