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时间:2013-05-10  [要情067]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马旦珠  浏览次数:13959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反常,汛期全省容易出现强对流天气和强降水过程,预计灾害影响较去年严重,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做好今年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反常,汛期全省容易出现强对流天气和强降水过程,预计灾害影响较去年严重,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做好今年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5月9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计报送灾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五个方面,要求各级民政部部门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等机制,不断提高紧急情况应对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和汛期灾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对现有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视情及时启动预案,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调集救灾物资,确保灾情发生后及时就近为灾民提供食品、衣被、饮用水、医疗服务和临时住所,同时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统计工作,完善灾情会商、信息发布等程序,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准确的灾情信息。对各地报送灾情信息的情况,省民政厅将按《青海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考评通报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考评通报。汛期及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期间,各地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做到灾情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发布规范。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也要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救灾物资顺利调运。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马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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