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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要闻
我省第一批审核通过的137名军休干部领取住房补贴
时间:2012-05-10 [要情84]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王盛惠 浏览次数:30047
经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第一批审核认定,我省137名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并下达了相应的住房保障经费。
经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第一批审核认定,我省137名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并下达了相应的住房保障经费。从5月8日起,军休干部在各服务管理单位领取住房补贴,并办理各项手续。通过这次房改的军休干部均为省厅直属的省第一、二军休所和省军退人员服务站的军休干部,平均年龄在80岁以上。首批通过房改的137名军休干部中,80名按房改成本价、57名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买了现有住房,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还可领取到相应的住房补贴。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上报符合房改政策条件的军休干部住房改革情况,各军休单位主动做好各项房改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房改政策,为推动我省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多年来,军休干部一直住的都是公房,通过这次房改,不但拿到了房产证、还领取了住房补贴,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关怀,还对推进我省军休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王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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