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一、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不传谣;
二、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两会精神及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好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确保全厅党员干部思想稳定、政治稳定;
四、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确保各项年度任务按期完成。加大政策创制、改革创新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让人民群众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编审:王长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