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以创建全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示范区(县)为形式,以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平台,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通过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服务。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肖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