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我省24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时间:2012-03-09  [要情34]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谢军  浏览次数:22419
  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命名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新海桥社区等24个社区名列其中,具体包括:西宁市4个,海东地区3个,海南州2个,海西州8个......
  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命名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新海桥社区等24个社区名列其中,具体包括:西宁市4个,海东地区3个,海南州2个,海西州8个,海北州3个,黄南州3个,玉树州1个。
  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基本条件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创新社区减灾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成效显著。
  从2008年至今,我省已有48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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