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搞好此项活动,地区民政局研究下发了《2012年民政工作监督检查年活动安排意见》,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民政工作监督检查年活动,从2月份开始,共分宣传动员阶段、各县自查阶段、地区监督检查阶段、整改及制度完善阶段、总结提高等五个阶段进行,到11月底结束。
民政工作监督检查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依据现行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农村低保为重点,包括城乡低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找出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各类救助对象的确定,各项补助标准的执行,补助金的发放是否按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办理,是否做到指标、台账和实际家庭、人员相符,下拨的资金是否按标准全部发放到应发家庭和人员手中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做到立查立改,保证各项救助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保证各类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督促检查过程中大力推行政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巡察问询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年活动的开展,将达到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规范办事程序、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从政行为、规范服务方式、规范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全区民政工作办理业务有程序、开展工作有制度、项目实施有监督、资金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营造“科学有序,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促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新突破、上新台阶,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编辑:赵震宇 编审:王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