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建设任务,认真安排部署。要求各州(地、市)以本地区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三年评估工作为依据,于3月10日前完成县级任务分解工作。3月20日前,各县建设工程要全面开工。在具体安排上,要统筹兼顾,将危改项目向脑山地区、贫困山区以及未实施危房改造的村庄倾斜,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在贫困地区困难群体身上,确保所住危房能得到及时改造。二是严把政策界限,准确核定对象。坚持从“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群众入手,将危改对象集中安排到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及因灾倒房的贫困灾民家庭中,不得随意扩大实施范围。对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要求,认真履行村社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同时,将工作重心下移,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加大督查力度,严防基层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切实做到危房改造计划公开、对象家庭情况公开、享受政府补助标准“三公开”,确保执行政策透明公正。三是合理确定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按照规划先行,坚持“政府推动、群众主体”的原则,采取“区别对象、分档定级、分类施补、不搞一刀切”的做法,根据实际困难状况适当拉开补助档次。高度关注五保户及无自筹能力特困户建房。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采取集中建房形式解决其住房以及生活照料问题,提高集中供养水平。针对无自筹能力的特困户,在建立完善县级审批制度基础上,按照“多补一点、少建一点、帮扶一点”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实现安居夙愿。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运行。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危改资金不得用于与建设人居住房无关的项目,更不得用于围墙美化、环境整治、土地平整、庄廓改造等形象工程。坚决杜绝向危改户从危改资金中乱收费的现象。发放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形式,社会化发放率年内达到100%,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危改对象手中。五是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打造品牌工程。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政策,理清工作思路,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政策界限,不断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为困难群众谋福祉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抓住保障困难群众安居权益这一主线,赢得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创新思路开展工作,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将这一民生工程打造成“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对象准确、现公平、质量过硬、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的品牌工程。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