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通知要求,一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群防群助工作网络,实行首接负责制,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甚至遗弃流浪未成年人,防止其重复流浪。三是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加大扶贫帮教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讨。四是针对近期随时变化的气候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积极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各项应对工作,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同时,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熊增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