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大通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时间:2012-01-17  [要情7]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浏览次数:18932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作出安排。一是创新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规定社......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作出安排。

  一是创新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规定社区成员实行联点包片、上门走访、结对帮扶、服务承诺和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合理规划布局。根据辖区居民户数将社区分为三类:5000户以上为一类社区,3000-5000户为二类社区,3000户以下为三类社区。三是提高人员待遇。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和按规定程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报酬,原则上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基础工资随西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然增长。目前,居委会主任每月1400元、副主任每月1370元、委员(协管员)每月1310元。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标准为社区工作人员每年发放取暖费,并为每人每月发放80-100元交通通讯费。四是加强设施建设。将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一类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400㎡以上,二类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以上,三类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200㎡以上,到“十二五”末,大通县桥头镇10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将得到全面改善。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每年为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社区建设工作经费总额的15%核算工作经费。六是加强人员培训。依托县委党校,每年对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和轮训1-2次,适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参观学习,支持优秀社区工作人员考录公务员和选任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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