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四项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玉树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时间:2012-01-09  [要情3]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沈丽君  浏览次数:22990
  2011年,省民政厅采取四项措施,妥善安排玉树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玉树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最低生活保障灾区人心安定。玉树州各级民政部门对玉树灾区群众生活情况进行了详细......
  2011年,省民政厅采取四项措施,妥善安排玉树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玉树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灾区人心安定。玉树州各级民政部门对玉树灾区群众生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经过低保审批程序,将玉树灾区符合条件的3万人纳入了城乡低保,玉树州低保面占全州总人口数的21%,低保扩面资金5062.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孤儿五保老人皆有所养。将玉树灾区孤儿全面纳入孤儿救助政策,对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同时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生活补助,已为玉树4000多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计3836万元。120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保障玉树6000余名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三是取暖补助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越冬。为切实保障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冬季期间的基本生活,针对玉树灾区气候寒冷和群众过冬生活状况,为全州19.8万名受灾群众按照每人810元的标准共发放取暖补助1.6亿元,确保了灾区群众温暖过冬。四是省财政安排玉树地区10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体给予临时救助,人均救助水平达1300元/人次。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沈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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