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主要内容等。坚持从海西民政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转变社会管理观念、改进社会管理手段、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根据民政工作社会管理的特点,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梳理民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民政工作中的工作盲区,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健全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的新办法,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社会化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从而提高民政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方案》提出,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每个社区或村(牧)委会划分成若干网格,坚持一个地区一个标准,以大网小格的形式,将小格融入大网中,以大网管理小格,并将流动人口划入网格进行管理。按照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或村(牧)委会主任负总责,建立社区(村)干部包干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开展社会管理“一站式”服务。建立严格的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和会商制度。对于专业性强、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逐步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同时,积极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志愿者管理协调机构,推动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种性质、各种类别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由主管部门成立社会志愿者协会,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队伍管理、活动组织、绩效评估、教育培训、信息发布、诚信评价等制度,各主管部门和协会要将本部门、本协会管理的志愿服务内容进行整合,制定队伍建设、服务办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指导和协调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权益。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海西州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