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海西州制定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时间:2011-11-18  [要情216]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海西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23988
  为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民政部门社会管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机制,海西州民政局制定出台《海西州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等。
  为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民政部门社会管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机制,海西州民政局制定出台《海西州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主要内容等。坚持从海西民政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转变社会管理观念、改进社会管理手段、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根据民政工作社会管理的特点,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梳理民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民政工作中的工作盲区,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健全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的新办法,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社会化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从而提高民政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方案》提出,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每个社区或村(牧)委会划分成若干网格,坚持一个地区一个标准,以大网小格的形式,将小格融入大网中,以大网管理小格,并将流动人口划入网格进行管理。按照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或村(牧)委会主任负总责,建立社区(村)干部包干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开展社会管理“一站式”服务。建立严格的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和会商制度。对于专业性强、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逐步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同时,积极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志愿者管理协调机构,推动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种性质、各种类别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由主管部门成立社会志愿者协会,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队伍管理、活动组织、绩效评估、教育培训、信息发布、诚信评价等制度,各主管部门和协会要将本部门、本协会管理的志愿服务内容进行整合,制定队伍建设、服务办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指导和协调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权益。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海西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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