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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对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时间:2003-06-12   作者:要情 [073]  浏览次数:16962
  党的十六大把完善村民自治列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海西州认真落实青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

  党的十六大把完善村民自治列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海西州认真落实青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各地民政局对本地区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指导。总结先进经验,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促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提高乡村干部对“两公开”工作的认识。对换届上任后的乡村干部,各地要加强培训和指导,以提高村干部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彻底改变乡村两级在“两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的局面。
三、健全“两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各地根据县级换届后的领导分工情况,及时调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各级“两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健全“两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组织,从制度上明确“两公开”工作的时间、内容、程序和管理办法。对部分公开栏破旧或倒塌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重建,并确定专人管理。
四、各地要严格实行村务“五步公开法”。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农业区必须在公开栏上公开,牧业区必须发放“公开卡”,并且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五、县、乡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两公开”工作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两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州民政局负责对全州“两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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