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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康乐医院优惠高龄老人就诊医疗

时间:2003-04-29  [要情050]   浏览次数:19921
  近日,青海省最大的民营医疗机构——康乐医院,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充分体现医疗行业两个文明建设。
  近日,青海省最大的民营医疗机构——康乐医院,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充分体现医疗行业两个文明建设,下发了《关于对持有(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就诊患者实行优惠待遇的通知》。    

  通知从九个方面对高龄老人实行优惠待遇:(一)就诊免收挂号费;(二)优先就诊,优先安排住院治疗床位;(三)服务窗口优先挂号、优先划价、优先交费、优先取药;(四)医技科室优先抽血、优先化验、优先拍片、优先检查;(五)住院床位费优惠50%;(六)大型设备检查费优惠20%;(七)手术费、麻醉费优惠20%(实行一次性收费,免收超时50元/小时费用);(八)重症监护病房(ICU)按病情需要实行监护,全天监护病人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优惠50%(不含药品及材料费);(九)市区内住院病人出院时派车送到家。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坚持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的老龄工作方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目标,是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各部门加强领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老龄事业就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康乐医院为我省老年人办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受到了社会各界与广大老年人的赞扬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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