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民政厅强化行政管理手段,改革管理办法,与厅机关各处室局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民政工作。近日,经过慎重研究、多方探讨、反复修改,省民政厅又推出目标责任制管理新举措:与各州、地、市民政局签订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即制定工作目标、量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3月14日,克保厅长在全省民政局长暨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会议上与各州地市民政局长,就2003年民政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从十一个方面对全省各地2003年工作进行了量化明确。总的要求是(一)城市低保工作:认真落实按“实际收入”核定家庭收入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以城市低保为依托,其他优惠政策相配套的救助体系建设;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二)救灾救济工作:安排好特重灾民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地方“1708”配套资金;做好农牧区贫困户排查工作;安排好捐赠工作;建立救灾应急预案。(三)城市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6月底前必须完成县府所在地镇的社区组织建设,年底前完成所有建制镇的社区组织建设;加强社区队伍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与管理;提高规范村务公开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社区开展示范达标活动,到2006年,实现两市所有的社区全部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目标。(四)星光计划项目:完成第二批“星光计划”建设项目120个。各地任务分解下达。(五)优抚安置工作: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再次提高本地区抚恤补助标准;退伍军人安置实行计划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青海民政信息网,推进低保、救灾、优抚安置网络化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等信息管理软件,支持和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新建局域网;加强统计、核算、上报工作。(七)民间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民间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和建档工作;查处和打击非法民间组织活动;民间组织年检率要达95%以上,年检合格率达90%以上。(八)区划地名管理:做好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九)老龄工作:建立健全县级老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一定的工作经费;已建社区成立“老年协会”达到30%以上;做好特困、“五保”老人的排查工作。(十)福利彩票发行:全省完成福利彩票发行5000万元;各州地完成当地、甘肃卫视和旅游卫视的落地工作;完成电脑投注机空白县的布机工作。(十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败和行风建设,形成纠风工作机制,纠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在此之前,省民政厅结合机关建设月活动,进一步落实任务、量化指标,与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签订了2003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样,做到了对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的目标责任要求与各州、地、市业务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相结合,对横向目标管理和纵向目标管理相结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解指标、提出措施,必将对促进我省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省厅要求各地也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要求,层层抓落实、层层抓管理,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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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目标责任制”
时间:2003-03-14 作者:要情 [031] 浏览次数:13217近年来,省民政厅强化行政管理手段,改革管理办法,与厅机关各处室局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民政工作。近日,经过慎重研究、多方探讨、反复修改,省民政厅又推出目标责任制管理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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