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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工办召开联络员会议

时间:2003-03-03   作者:要情 [026]  浏览次数:18960
  2月27日,省老工办召开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联络员会议。省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等23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省民政厅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老工委专职副主任、秘书长陈庆华主持。
  2月27日,省老工办召开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联络员会议。省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等23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省民政厅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老工委专职副主任、秘书长陈庆华主持。省老工委副主任兼省老工办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克保代表省老工委对200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3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克保主任首先肯定了2002年全省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称赞了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为青海省老龄事业作出贡献的各成员单位表示感谢。对2003的老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克保说,2003年全省老龄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地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新的发展。

克保指出,2003年老龄工作的重点是:加速社会救助机制的建立,保障城乡特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加大开展基层老龄工作的力度,推动老龄事业的新发展;做好“银龄行动”的先期准备工作,确保全国的试点在我省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加大《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研究解决特困老人的医疗保险问题和进入低保问题;做好有特困老人的家庭的子女再就业工作;确保“银龄行动”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员单位200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陈庆华秘书长做了会议总结。他说,今天的会议,通报交流了去年的老龄工作,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各自的职责,为今年的老龄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省老工办提出的“对部分成员单位200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建议”,尽快制定各自办实事计划,报即将召开的省老工委第三次全委会审议。

会上, 省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建设厅、省广电局等单位交流了各自2002年老龄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省卫生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单位向会议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讨论了省老工办向部分成员单位提出的“200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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