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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3-01-16   作者:青民办 [03]  浏览次数:14487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将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将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节前务必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种治安案件的发生。同时,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凡属防范不严发生的问题,要直接追究该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严防“法轮功”分子滋事破坏。对突发事件和苗头,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把一切不稳定因素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各种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坚持24小时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值班巡逻。切实加强对电源、水源、火源及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档案、机要、财务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按规定要求重要文件入档,确保节日安全。
  附:二○○三年春节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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