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深入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全省144万困难群众喜庆过节

时间:2003-01-06  [要情02]   浏览次数:14969
  1月3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两节”期间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协调会。省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95人参加了会议。
  1月3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两节”期间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协调会。省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9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马俊德主持,省直机关工委书记赵理真、省民政厅厅长克保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对搞好这次捐助活动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这次捐助活动的救助重点是全省250万灾民中的144.2万缺粮灾民和97万重灾民以及城镇特困居民,特困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和失业下岗的困难职工。这项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各捐助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开展这项活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抓紧抓好。二、捐助活动的范围是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省军区、驻军各部队、武警青海总队;省内各类社会团体及省内的自愿捐助者。并诚挚欢迎关心青海,乐意奉献的国内外友人参与这次捐助活动。时间安排: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元月4日为组织动员阶段;元月5日至10日为捐助接收上缴阶段;元月15日前省民政厅将通过新闻媒体把各单位的捐赠情况向社会公示。三、此次捐助活动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不向义务兵、小学生、困难和亏损企业职工以及城镇低保对象募集,捐助以粮食、衣被和现金为主,也可捐助其它生产和生活物品。各部门不仅要搞好本单位的捐助活动,而且要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捐助活动。本次捐助活动募集的款物,经统一登记收齐后,交省民政厅统一分配。

会议要求,各捐助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捐助工作。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合理确定发放对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主动配合审计、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为捐助单位及自愿捐助者提供便利,一定要将捐助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手中,确保他们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此前,在2002年12月31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省民政厅分别开展了捐助活动,赵乐际等都带头捐了款。省民政厅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也纷纷踊跃带头捐款、捐物。据统计,12月31日捐助活动共捐款物合计金额达4.8万余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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