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我厅接到民政部《关于全国百城万户低保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的通知》(民救办字[2002]69号)后,我们责成有关民政局对西宁市湟中县汽车客运公司的赵廷财、海南州贵南牧场农六队的安永河、黄南州同仁县印刷厂的郝玉宝三户贫困居民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西宁市湟中县汽车客运公司赵廷财,男,全家2口人,1996年退伍后因公伤残被分配到县汽车客运公司上班,妻子已离婚,他和孩子生活在一起。2001年元月份赵廷财因企业破产重组后下岗,无正式职业,现靠临时打工生活。调查表明,他本人带一个小孩在身边生活,又无正当的职业,生活确实困难,加之本人伤残,也无法到其它行业打工。针对以上情况,2000年元月份湟中县民政局将他和小孩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差40元。2001年湟中县民政局对这一户的补差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到月人均补差60元,月领保障金120元。2002年又经过居委会调查后,湟中县民政局对该户的月人均补差标准调整到120元,月领保障金240元,与他本人上访信中所说的事实完全不符。湟中县保障线标准为140元,目前赵廷财一家月人均补差达到120元,已属该县人均补差标准较高之列。
二、海南州贵南牧场农六队安永河,现属于贵南县草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工,现年31岁,全家3口人,一直从事农业工作。安永河原属的贵南牧场是一个靠旱作农业经营的农垦企业,自1995年以来因连年遭受旱灾,于2001年破产,一直未领到工资,加之妻子体弱多病,又无其他收入,生活暂时发生困难。2001年10月份该户享受低保待遇以来,每月按时领到低保金252.15元,截至目前,共领到低保金3025.8元。
三、黄南州同仁县印刷厂职工郝玉宝,男,现年34岁,全家4口人(母亲苗存桂,现年 64岁 ,居民。妻子李莲梅 ,现年34岁 ,肢残,无职业。女儿郝婷,现年 9岁,小学生)。1998年同仁县民政局将该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差128元,月领保障金512元,从今年十月份起享受月保障金340元。郝玉宝本人从1993年开始得慢性肝炎,长期治疗,到现在病情未见好转。目前民政部门无医院安排郝玉宝住院治病或免费治疗,只能采取临时救济的办法,帮助他解决一定的困难。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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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廷财、安永河、郝玉宝三户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的调查汇报
时间:2002-11-26 作者:青民办 [058] 浏览次数:1698211月7日,我厅接到民政部《关于全国百城万户低保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的通知》(民救办字[2002]69号)后,我们责成有关民政局对西宁市湟中县汽车客运公司的赵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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