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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2-10-27   作者:青民发 [189]  浏览次数:12500
  总结的内容。总结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要结合年初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系统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各项工作。特别要突出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总结透彻,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要讲清楚。

  2002年即将结束。为了认真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安排好明年的重点工作,按照厅领导的要求,现将报送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安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02年工作
  总结的内容。总结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要结合年初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系统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各项工作。特别要突出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总结透彻,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要讲清楚。
  总结的方式方法。县级民政部门的总结由州(地、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强调必须要上报文字书面总结。各州(地、市)民政局在认真汇总县(区)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特点,做到数据准确,思路清晰,一些能用数据表达的工作,一定要做到项目清楚,一目了然。总结材料要确确实实反映一年来所作工作,切忌大话、套话、空话。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采取干部职工自我总结、各部门全面总结和全厅集中评比总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一个干部职工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职责,写出书面工作简结,在本部门总结会上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材料要求做到言简意赅,内容翔实。
  二、精心安排2003年工作
  通过对今年工作的总结,要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民政部的要求和民政业务拓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认真确定明年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能够量化的要尽量做到量化。明年与各处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基本上以此为依据。
  三、其他要求。为了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上报全厅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安排,各州(地、市)民政局务必于11月15日前、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并将正式书面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民政厅办公室。各州(地、市)民政局上报材料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上报材料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请各单位负责人把好总结和工作安排的审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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