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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李宝库全面肯定青海社区建设工作

时间:2002-10-22   作者:要情 [070]  浏览次数:15987
  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期间,李宝库副部长代表民政部专程赴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面肯定了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在10月16日召开的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
  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期间,李宝库副部长代表民政部专程赴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面肯定了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在10月16日召开的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李宝库副部长说:“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下发后,青海省委和省政府认真传达贯彻,并且及时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社区建设的意见》和《青海省社区建设规划(2002-2006年)》,今天又召开这样一次规格高、规模大的会议,对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省的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前青海省各地社区建设全面启动,有关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逐步配套,社区服务的功能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李宝库副部长对今后青海的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青岛、四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他要求今后重点应抓好四项工作。一要抓实基础工作,通过培育社区意识,健全社区组织,壮大社区队伍,丰富社区活动,夯实社区建设的根基,不断增强社区建设的活力。二要抓住关键问题,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社区,高水平整合社区,高质量服务社区,高效能经营社区,发挥社区的综合效能,增强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三是抓好示范活动,不断积累经验,注重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结适合自身的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树立各具特色的典型。四是统一思想,增强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推进。
  李宝库副部长指出,社区建设既是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城市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城市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城市区划地名工作、婚姻登记与殡葬管理工作等,都与社区建设密切相连,都离不开社区建设这个平台。只有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并通过社区建设整合和推动民政工作,才能提高城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认清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布局,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推进。
  三、加强领导,各方配合,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共同推动社区建设。
  李宝库副部长强调,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和城区工作的重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民政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应恪尽职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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