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城镇社区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01]36号)和《青海省城市社区建设规划(2002-2006年)》(青办发[2002]28号),认真贯彻执行,年底前在县政府所在地全面建立起社区组织,并开展社区服务。
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城镇社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城镇社区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01]36号)和《青海省城市社区建设规划(2002-2006年)》(青办发[2002]28号),认真贯彻执行,年底前在县政府所在地全面建立起社区组织,并开展社区服务。
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城镇社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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