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救灾经费专户管理”是国务院和国家民政部对救灾救济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近几年来积极探索并着力推行的救灾救济管理新体制。
海西州委、州政府针对近年来全州干旱、洪涝、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实际,从建立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制度出发,积极推行救灾救济目标责任书制度。近日,州人民政府与三县二市政府签订了《海西州救灾救济目标责任书》,对各级政府在救灾工作中承担的责任、资金管理及工作目标做了进一步明确,并提出了8项具体要求:
一、重视救灾救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常委、政府要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乡(镇)村逐级成立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包干到村,落实到户,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受灾情况。各县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重灾地区、受灾程度、基层救灾工作等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根据农牧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情况,制定救助方案,州掌握到乡,县掌握到村,乡掌握到户。
三、建立健全灾区群众生活救助责任制。根据受灾程度、面积和人口情况,明确救灾工作责任,落实救灾救济任务和工作经费。并通过开展互助互济、生产自救和劳务输出等活动,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保证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正常事件发生。
四、加强储粮会管理,发挥储粮会作用。各县对救灾扶贫互助储粮会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运转正常的进一步加强管理,运转不正常或管理不善的要抓紧整改,完善帐目,规范操作。要详细掌握储粮情况,并根据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程度,及时发放。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适时开展救灾专项资金执法检查。由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款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依法维护救灾救济工作的严肃性。
六、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抗灾救灾能力。积极筹措各方资金,加大水利、草原基础设施和农牧业基本建设投入,增强自身抗灾、减灾、救灾能力。
七、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灾区经济。因地制宜地调整农牧业结构,充分利用各地资源优势,发展农牧区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牧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
八、制定优惠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和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结合税费改革,把优抚对象优待金和五保户的生活供养金纳入财政预算,专户列支,专款专用,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州县动态
-
海西州委州政府将救灾救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时间:2002-06-12 作者:要情 [036] 浏览次数:16729“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救灾经费专户管理”是国务院和国家民政部对救灾救济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近几年来积极探索并着力推行的救灾救济管理新体制。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
我要关灯我要开灯
-
官方微信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