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01]36号)精神,根据《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青海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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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2-04-03 作者:青民发 [50] 浏览次数:15090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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