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厅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史国枢厅长作了动员讲话,克保副厅长就机关建设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从而拉开了机关建设月活动的帷幕。
为了确保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的顺利实施,民政厅专门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史国枢厅长任组长,副厅长克保、纪检组组长辛有昌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林、人事教育处处长陈庆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丽娟为成员。具体活动从3月1日到4月1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章以及《共产党员道德建设读本》,传达省纪委六次全委会精神,并根据我厅实际提出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第二阶段:研究探讨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接受法治、公德教育和WTO基本规则教育;第三阶段: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民政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从整体上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第四阶段:重温厅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根据给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具体民政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对已形成的53项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尚未形成制度的要建章立制,抓好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史国枢厅长指出:近几年来,民政厅机关始终坚持开展机关建设月活动,把实行政务公开,促进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建设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每年都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民政干部担负着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担。因此,民政干部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是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政策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切实履行好依法实施社会行政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职能,是我们民政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工作水平,是实现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他强调:今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意识为目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学习WTO、依法行政等方面知识,全面分析青海民政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真正实现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三个转变”, 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自身做起,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树立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局意识,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影响群众生活的各种紧迫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我省民政工作在新世纪要有新作为,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各级党委政府放心、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努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依法治国、依德治国和依法治省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克保副厅长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出满勤,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每个上午要集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各处室要安排好业务工作,解决好工学关系。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邀请专家辅导讲座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形式,保证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处室局、各单位务必要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每个阶段要结合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写出学习心得,并积极在集体学习讨论会上讲感受、谈体会,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的积极性。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要对各阶段活动情况和领导干部撰写读书笔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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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业务水平 提高工作效率青海省民政厅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
时间:2002-03-06 [要情015] 浏览次数:157993月5日,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厅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史国枢厅长作了动员讲话,克保副厅长就机关建设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从而拉开了机关建设月活动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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