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1-11-19   作者:青民发 [258]  浏览次数:19037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我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已有90%的村(牧)民委员会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我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已有90%的村(牧)民委员会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其中约有80%的村规范地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实行村务公开,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参政议事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政建设,化解了许多干群矛盾,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扩大了基层民主,推进了村民自治,维护了农村牧区政治稳定,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赢得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乡村干部对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专人管理,没有做到经常化、规范化,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有的地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没有做到“真公开”;有的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没有形成健全的制度,规范的程序,全面的内容;有的乡村对群众提出的意见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违背了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本意。为此,近期由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津成同志和省政府副省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本太同志主持召开了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此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由青海省农村牧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青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青学习教育领导小组[2001]20号)。为了贯彻好这一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全省正在开展的村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全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制度,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青办发[1998]12号)和(青办发[1998]31号)文件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推进整体民政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出主意、提建议。一是建议尽快调整、充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将调整后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于11月底前报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二是建议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县、乡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严格考核。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是村级事务和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督查等工作,在村务公开工作上舍得用足精力,确保领导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中央、省上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管理工作。一要规范公开内容,力求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具体,具有连续性。二要规范公开程序。实行“五步公开法”,即:第一步,进行村务公开之前,村委会先调查研究,掌握大多数村民普遍所想所知所急的事项;第二步,由村委会制定公开方案、内容;第三步,将拟公开的内容提交村党支部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须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第四步,正式上栏(墙)公开;第五步,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听取村民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疑问,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三要规范公开时间,属于相对固定的常规性工作,至少半年公开一次;属于阶段性、临时性的工作,按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向群众公开。四要规范公开阵地。实行“一栏(公开栏)一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卡(村务公开信或明白卡)相结合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五是规范管理形式。各乡、村要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公开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县以上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一要建立好“三项制度”。即,建立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二要成立村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三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四要制作村务公开栏;五要设置举报箱。
  三、以乡镇政务公开带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公开要与乡镇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协调发展。要注意积累总结村务公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深入剖析,抓点带面,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向前发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尽快对本地区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指导的力度,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州(地、市)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责,发挥协调作用。扩大推进覆盖面。目前,已建立和实行了这一制度的乡村要认真总结经验,加以巩固和完善,没有建立这一制度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立起来。已建立了这一制度,但还不规范、公开内容不清楚的要进行补课,使之日臻完善。对在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报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各地将本地区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于今年12月底前书面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派人赴各地对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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