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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时间:2001-10-17  [要情077]   浏览次数:20168
  近日,由省财政厅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解决一次性安置补偿金的80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省直2001年度首批51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已全部领取安置补偿金,开始寻求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近日,由省财政厅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解决一次性安置补偿金的80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省直2001年度首批51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已全部领取安置补偿金,开始寻求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近两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安置难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青海省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安置退役士兵的新路子,在继续坚持以政府指令性安置为主的同时,积极采取了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新措施,拓宽了安置渠道。省政府颁布的《青海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偿。其计算方式为:就业补偿标准=安置退役士兵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省财政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证了资金来源。截至目前,2001年度在中央驻青单位和省属单位安置的退役士兵中,已有近70名退役士兵递交了自谋职业申请书,其中第一批51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已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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