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湟中县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无缝衔接“一站式”服务成效显著

时间:2011-11-09  [要情211]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马丽雅  浏览次数:15973
  青海省湟中县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无缝衔接,原由民政部门承办的医疗救助结算和支付业务转由定点医疗机构承办,实现合作医疗报销、医疗救助住院补偿在同一信息管理平台上同步结算,动态管理。救助......
  青海省湟中县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无缝衔接,原由民政部门承办的医疗救助结算和支付业务转由定点医疗机构承办,实现合作医疗报销、医疗救助住院补偿在同一信息管理平台上同步结算,动态管理。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时,不需向民政局、合管办等部门申请,也不需交纳个人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直接报销或减免,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救助时效性得到极大提高,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在便民救急和减轻医疗经济负担方面的作用。

  湟中县自2009年10月开展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积极性。今年前三季度共有3104人次农村困难群众住院治疗,支出住院救助资金817万元。困难群众的住院率由实施前的4.1%提高到8.4%,并高于同期全县新农合总住院率1个百分点。二是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间接经济成本和经办机构行政成本降低了30%。通过部门协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困难群众看病住院无需往返于多部门,实现了随来随住、随走随报。三是民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统一监管体系、统一医疗机构、统一操作服务,实现医疗救助“阳光”操作。两部门在政策执行、程序运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详细部署,严把医疗救助对象审核关,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共同监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合理诊治,控制不合理费用。同时,通过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追踪回访和进行多渠道的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真正实现了医疗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马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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