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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公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汇报

时间:2001-07-02   作者:青民办 [045]  浏览次数:17551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公务文件材料收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01]29号文件精神,我厅立即组织人事、老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认真搞好收集管理工作。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公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立即开展这项收集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公务文件材料收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01]29号文件精神,我厅立即组织人事、老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认真搞好收集管理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收集清理个人保存的工作性资料的通知》文件,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有关人员召开会议,专门要求这些工作人员,一定要按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文件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的规定,把收集清理个人留存的文件材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在职领导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同志联系,认真做好个人的留存文件材料(工作笔记、录音、录像、光盘、计算机软盘等)收集清理工作,凡是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未公开的资料一律上交厅综合档案室保存。

同时,利用这次收集清理工作之机,进一步加强了公文处理、保密和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文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文件运转、传达、清退、查阅的有关规定。

厅领导对这次收集清理工作非常重视,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支持搞好清理收集工作做好了前提保证。在开展收集清理工作中,许多同志加班加点,按规定对收回的文字和视听资料集中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充分利用先进的办公自动化手段,规范归档程序,还投入很多资金对档案室进行改造,配置硬件设施,从而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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