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社会福利金50万元安排给你区,用于城北区福利设施项目的建设。请收款后,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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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社会福利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01-06-07 作者:青民办 [041] 浏览次数:14306经研究决定,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社会福利金50万元安排给你区,用于城北区福利设施项目的建设。请收款后,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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