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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福利机构违法违纪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时间:2001-04-05   作者:青民办 [024]  浏览次数:16062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福利机构违法违纪事件 的通报》(民办函[200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对社会福利机构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福利机构违法违纪事件 的通报》(民办函[200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对社会福利机构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并在近期内,在社会福利机构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确保收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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