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始善终的完成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的慰问工作,经研究决定,追加西宁市民政局慰问经费7.9万元,海东地区、海西州民政局各0.2万元。此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年底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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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下达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慰问费的通知
时间:2001-03-26 作者:青民办 [020] 浏览次数:17784为善始善终的完成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的慰问工作,经研究决定,追加西宁市民政局慰问经费7.9万元,海东地区、海西州民政局各0.2万元。此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年底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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