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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房地产正式移交民政厅管理

时间:2000-12-14   作者:要情 [084]  浏览次数:23836
  日前,省军区后勤部与省民政厅就共和路军休所房地产移交正式达成协议。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谷其友、省民政厅副厅长官却乎才郎分别在《移交协议书》上签字,兰州军区老干部建房办主任芦卫清出席了签字仪式。
  日前,省军区后勤部与省民政厅就共和路军休所房地产移交正式达成协议。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谷其友、省民政厅副厅长官却乎才郎分别在《移交协议书》上签字,兰州军区老干部建房办主任芦卫清出席了签字仪式。至此,因部分住宅楼建筑质量问题,推迟六年之久未能移交地方管理的共和路军休所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西宁市共和路第四批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省第二军休所),由民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下达建房计划,省军区后勤部负责修建。工程1992年动工,1994年底完工,竣工后不久,其中的5号楼由于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 中间单元墙体出现裂缝。对此,省军区和民政厅极为重视,经负责承建的省军区委托省建筑质量检测监督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多次检测分析,依据检测结论设计了处理方案,先后两次对5 号楼进行加固处理。根据军休老干部的要求,省军区又委托省建筑质量监督站对该所所有住房基础和主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认为所有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依据以上检测结论,省军区正式向我厅提出住房移交要求,经军地双方多次反复协商,终于就解决住房质量及其他遗留问题达成协议,由省军区出据对住房质量终身负责的承诺书,并一次性向干休所拨付经费30万元,用于解决遗留的一些工程维修项目。协议签字后,省民政厅从12月1 日起正式接收管理军休所现有房地产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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