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民政局:
为应对夏荒期间灾民缺粮和近期一些地区遭受的自然灾害,为妥善安排好重灾区的群众生活,经省民政厅研究、决定下达各地救灾面粉40万公斤(具体分配表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救灾面粉重点是解决近期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在救灾面粉分配发放过程中,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突出重灾区、重灾民的救助,不得平均发放或挪作他用。
二、接到通知后,各地要认真做好发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确定救助对象,以便救灾面粉的及时发放。并于8月20前将救灾面粉发放情况和实际救济人数报告省民政厅救灾处。
三、救灾面粉的拉运,由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车辆统一运送到各县县城所在地。联系人:胡永安。电话:0971-6104879
附:救灾面粉分配表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救灾 面粉 通知
救灾面粉分配表
地 区 数量(万公斤) 备 注
西宁市 8 湟中3万公斤;大通3万公斤;湟源2万公斤
海东地区 11 民和4万公斤;乐都3万公斤;化隆2万公斤;循化2万公斤
海北州 5 门源2万公斤;刚察2万公斤;祁连1万公斤
海南州 3 共和1万公斤;贵南1万公斤;贵德1万公斤
黄南州 4 河南2万公斤;尖扎2万公斤
玉树州 3 杂多1万公斤;囊谦2万公斤
果洛州 4 玛沁2万公斤;玛多1万公斤;久治1万公斤
海西州 2 乌兰2万公斤
合 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