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及老龄委主管的老年大学划归我厅的通知

时间:2000-09-19   作者:青民发 [153]  浏览次数:21412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00]79号),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原劳动人事厅代管的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交给我厅。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00]79号),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原劳动人事厅代管的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交给我厅。据此,经我厅和人事厅协商,已办理完接交手续,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及老龄委主管的老年大学已成建制划入我厅。老龄办为县级事业单位,干部纳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老年大学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按事业单位对待。今后,上述两个单位的行政、业务、人事、财务等整体纳入厅统一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