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经济发展滞后的边远省份。全省辖1地面站市6个民族自治州,43个县(市、区),总人口51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2.8%。而少数民族自治区域面积却占全省总面积的96.6% 。省垣各民族丧葬习俗各异,历史上除汉族和信奉的民族群众有土葬习俗外,其余藏、土、蒙古族等民族一直沿用天丧、水葬、火葬等习俗。多年来,我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力所能及地修建了部分殡葬设施,我省殡葬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改革力度不大,发展速度依然十分缓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殡葬机构少,规模小,火化能力有限。全省现有殡仪馆6所,其中具有民族特色的殡仪馆3所,全省年火化量仅为4000具左右。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设施简陋。现仅有的6 所殡仪馆大多为七八十年代所建,有的如西宁市殡仪馆建于1965年,设备陈旧,加之我省财政困难,许多设施因年久失修,现已破烂不堪,根本谈不上环保要求。
三是殡仪馆布点过少,很不利于火葬的推行。由于我省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大部分地区又无殡仪馆,群众火化一具尸体至少要到一二百公里甚至更远的地方。致使群众不得不就近就地天葬或水葬。
我省地处“三江”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十分重要。但限于自然条件和地方财力的制约,殡葬设施得不到较好改善,群众依然延用天葬、水葬等旧的习俗,因而给生态环境和江河水质造成严重污染,既影响殡葬改革的进程,又不符合西部大开发的总体要求,并有碍于社会进步,丧葬改革亟待加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少数民族群众对殡葬习俗的改革和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各族群众迫切要求破除天葬和水葬,推行火葬。各级政府积极性很高,目前已有格尔木市、民和县等近三分之一的市、县向省厅上报了要求兴建殡仪馆的报告,并希望上级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如天峻县过去自筹资金建成一所简易殡仪馆,现急需维修,县政府在连续4个月没有给职工发工资的情况下, 挤出10万元,群众筹集5万元,用于该馆的维修。 省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拿出200 万元用于现有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鉴于我省多民族、多宗教的基本省情,处在与国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分裂活动斗争的前沿,推进殡葬改革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提高政府威望,有其特殊的政治意义。同时,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行殡葬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此,我们设想利用2—3年时间通过部里的重点支持,再加上我们省、州、县及群众的自身努力,集中投入5000万元,在全省兴建32所具有民族特色的殡仪馆,以彻底解决我省目前面临的少数民族群众在丧葬方面的突出困难,同时在多民族聚居地区的殡葬改革方面发挥一定的示范作用。我们的具体计划是:
一、殡仪馆的新建数量及规模
在5州(海南州为扩建)1地及人口较多的民和、互助、乐都、湟中、大通5县和格尔木市各建一所规模在250万元的殡仪馆,其中高档火化炉一台,约需资金40万元,中档火化炉一台,约20万元,配套设施约70万元,运尸车一辆,约10万元,土建等110万元。250×12=300万元。
在不是州、地政府所在地的20个县各建一所规模为 100万元的低档殡仪馆,其中中档火化炉一台,约20万元,低档火化炉一台,约15万元,配套设施约10万元,运尸车一辆,约10万元,土建等约45万元。100×20=2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地方和群众自筹2500万元,申请民政部补助2500万元。
恳请民政部将我省作为西部多民族地区殡葬改革试验区给予重点支持。
专此报告。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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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一次性解决我省殡葬改革补助经费的报告
时间:2000-08-31 作者:青民发 [140] 浏览次数:21489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经济发展滞后的边远省份。全省辖1地面站市6个民族自治州,43个县(市、区),总人口51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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